房产纠纷
房产中介算不算欺诈,中介费能不能讨回?
房产中介算不算欺诈,中介费能不能讨回? 2010年11月28日通过中介看中一套45平米的小户型,总价97万5千元,我与卖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为居间方,约定过户时间是2011年1月30日。签订合同之前中介查过房产并且拉过我的资信,说办贷款肯定没问题。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很信任的支付了30万元的首付和15000元(上下家的中介费都由我付)的中介费。并说好由担保公司(中介找的担保公司,其实是中介方的股东公司)办理67万5千元的贷款,并且口头约定包装贷款费用另付。签完合同半个月以后经我们买卖双方再三催促,担保公司才有客户经理出面办贷款,首先让我交了一个3800元一年的个税,找了兴业银行和农业银行递交资料,一直到过完年才被告知无法贷款,原因没告诉我们。年后约定的过户时间已过,卖方着急要钱,我们催促中介,担保公司又让我自己去一家建设银行,被告知房型小于60平米,总价少于100万的,他们直接不受理,作罢。最后到交通银行,因为我平时存钱取钱都是在交通银行,到了银行拉了一年的流水单,每月平均进出都是好几万,交通银行是受理了,不过因为房龄原因最多贷款18年,月供多点能贷也就无所谓了,漫长的等待,一直到2011年3月9号还是被告知银行没有放款。贷不到款我肯定付不起房款,3月14日中介让我去签解约合同,房子已经通过21世纪另外一个门店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卖掉。首付款30万要等解约合同签订后32天,对方付款后给我们,中介费一句不提,当天与中介吵了一架,没签。第二天还是先签订了解约协议,我总不能拖着卖家卖不了房。现在中介方以他们居间成功就不退中介费为由,就结束此事。这算不算诈骗,中介方作为房产买卖专业机构,拿一套无法贷款的房子,让买方以按揭贷款方式买房,买方贷不到款付不起第二期房价款,就以买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中介费不予退还,再卖还可以收取一份中介费。买房中介费通过诉讼能不能讨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feng……(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1-03-16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