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经营医疗器械的公司,按销售金额25%的比例给医院正、副院长回扣数十万余元。这家公司是否构成行贿犯
你好,这是一种单位行贿行为。 根据《刑法》第393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这家公司研究决定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的方针并实施,数额较大,涉嫌单位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