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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4年4月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夫妻货代款30000元,代款期限1年

本人在2014年4月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夫妻货代款30000元,代款期限1年 本人在2014年4月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夫妻货代款30000元,代款期限1年,在今年的4月份到期,由于去年生意不好做,赔了,所以到今年4月份没有正常还上,但是每月利息正常 在还,因为资金不足遇期两月,现在农村信用社将我告上法院,我想资讯一下律师,法院最后会怎么样处理这件事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长治)
提问时间:2015-06-08 13: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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