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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教师领取国家财政工资的同时,到民办学校任教,合法吗?
公办教师领取国家财政工资的同时,到民办学校任教,合法吗? 我们这有一所由高校主管工作的九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下文简称附校),由于教学成果显著,颇受家长欢迎。但是今年主管附校的高校与房产商合作开办了一所民办学校,并取了一个与附校高度相似的校名,然后“挪”用附校在当地的声誉及教育教学成果来为民办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且高校授权民办学校的筹建者,在附校中不断动员在编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并承诺“支教”老师的公办身份不变、国家财政供养不变、绩效工资发放不变等(现已有十多位老师答应待民办学校开学即到该校上班)。就此事件,请问:1、国家是否有这样的政策,允许高校与商人合作开办私立学校?2、为促进民办学校的发展,高校决策者在其管理下的公办学校中随意调用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是否合理合法?3、公办学校教师在领取国家财政工资、绩效的同时,却在民办学校上班,合法吗?期盼您的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huo0……(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5-06-08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