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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习期辞职的问题

关于实习期辞职的问题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大四的实习生,2010年12月31日-2011年3月15日一直在一家小的私营公司实习,由于个别原因,我决定4月1日前提出辞职并离职。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只是填写了一张表格交给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的合同和协议。我怕辞职后公司拖欠3月份的工资不给,该怎么办?我保留了工作当中传递工作信息和数据的电子邮件,这些邮件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我在公司实习过,构成雇佣关系呢?如果公司真的拖欠或者扣掉我3月份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请解答我的维权方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说明,谢谢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ongxi……(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16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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