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人差我四万块,电话号码换了,找不到他,但是找得到他父母
可以起诉追讨。。。
第一个问题:你们借条上约定的履行期到什么时候?如果还没有到约定的还款期,那么还不能要求还款,但是,据你描述,现在对方的行为足以表明履行期届满后其可能无法履行债务,那么你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有权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起诉对方。第二个问题:找不到被告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及《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因此,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因此,你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