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家孩子上五年级,在学校和同学打闹,导致额头受伤,缝十针左右
您好,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您可以和学校协商,同时加害学生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