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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的店,因产品效果和顾客分生分歧。我不说话,不动手,顾客气急砸坏了我的电脑

我开的店,因产品效果和顾客分生分歧。我不说话,不动手,顾客气急砸坏了我的电脑 我开的店,因产品效果和顾客分生分歧。我不说话,不动手,顾客气急砸坏了我的电脑。报案后,通过派出所达成协议,我赔偿她一千元,从此各不相干,再无牵扯。结果第二天那个女的来了又砸了我的店。不过东西没损坏。请问,通过法律她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可以怎么处罚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5-06-07 14: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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