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对象结婚3个月,彩礼给了她18万3金除外3金30000现在我俩感情不和想离婚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退彩礼,但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存在一下情形时可以要求其返还彩礼钱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已经登记的话 彩礼可以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