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女方擅自更改了小孩姓氏,男方以此为由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女方擅自更改了小孩姓氏,男方以此为由诉讼法院会受理吗? 律师您好:双方在一审协议离婚期间,女方在气愤之中擅自将小孩的姓氏更改了,在执行庭协议时,这时,男方才知道小孩被更改了姓氏,于是,男方拒绝再签字,(因小孩更改了姓氏不认小孩)并想以此为由重新诉讼到法院推翻第一次协议(第一次分割财产时本身就是双方平均分割的)男方想以此为由重新将房屋归自己(男方又拿不出钱属于无理取闹那类人),请问法院会受理吗?如法院受理会重新分配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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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http:/……(重庆-渝中)
提问时间:2015-06-07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