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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已经签字的调解书上未明确部分怎么办?

已经签字的调解书上未明确部分怎么办? 我与对方有一份《拆迁返还协议》,房屋未建好时对方去法院起诉我要求安置房屋,经过法院调解确定了安置房屋的时间,和提供对方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但是办房产证所需的相关税票需要交费才能开到(在《拆迁返还协议》提到了开票费用由对方承担,),现在对方不愿意缴纳开税票需要的费用,还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所给意见是:《调解书》上未写明所需开票的费用由对方承担,虽然《拆迁返还协议》上注明了所需费用由对方承担,但执行局只按《调解书》上内容执行。
    请问我可以要求对方缴纳相关开票的费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8056……(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5-06-07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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