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本案可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可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赵镇刚为了逃避债务,把家所有财产都转移在亲属名下,在一次赵镇刚因涉嫌诈骗案被公安调查出已转移在其小舅子名下的修船厂是非法转让,我掌握了此事以后又收集了其他有利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保全了该船厂,对方提出异议遭法院驳回,对方不服起诉又被 判恶意串通遭驳回,对方没有上述,当财产被评估后,又通过关系向检察院抗诉,其目的是为了拖延时间,因为每拖过一个休鱼期就能挣进20万一年能挣30多万。因为对方用尽所有手段干扰执行已三年,请问此案可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kH6670(辽宁-丹东)
提问时间:2011-03-15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