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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振雷花园回迁户上访事实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振雷花园回迁户上访事实 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振雷花园回迁户上访事实
振雷花园动迁于2007年12月份开始由振雷房地产有限公司,法人陶善来。动迁开发,当时开动迁会时,动迁办的墙上贴着动迁各种手续的复印件,原件不让百姓看,说手续齐全,按照国家【2007年16号文件】拆一还一,改造“棚户区”的骗局下,百姓上当签订了动迁协议。楼房3年后建成,没有按照当时规定户型建筑,没有按照当时的文件安排百姓回迁。现发生争议有以下几项:
1、 没有按照当时规定的面积回迁,没有按照国家规定【2007年16号】文件执行和协议无法兑现。协议签订:2、5楼2380元/平,3、4楼2480元/平:超出3至5平享受2380元/平现在不按协议执行,2至5楼硬要百姓每平多出100元,超出的面积2、5楼要3500元/平售楼处才卖3100元/平3、4楼要3580元/平,他们外卖才3380元/平。百姓无法接受。此楼盖了3年之久,开发商违约造成是事实。
2、 室内设施不完善,(没有取暖设施、卫生间、厨房墙砖、地砖无、墙面无大白、无洁具、无门。)没有达到回迁标准。
3、 乱收费:原平房水、电、天燃气、有线等都有、而且还收费,(天燃气收2500元、水500元、电500元、有线450元、现没有物业管理收费0.8元/平方米。)无法接受。
4、 以上室内设施不具备:返还标准应按四季城各项返还。
5、 拖欠房租费:从2010年6月至今未给。
6、 更不能让人接受是振雷开发商把回迁楼也给卖了,115户居民至今还有43户无楼。
7、 房证的问题将来怎么解决。(留房证压金:20000元待一切手续具备办房证时还清)
        百姓民生是大事,希望领导以同情之心体会百姓解决之盼,深刻理解四年无家归宿的心声,希望你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我们这些无依无靠的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我们将怀揣感恩之心,真心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06132……(辽宁-盘锦)
提问时间:2011-03-15 09:5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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