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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是一层的属于六个子女,给小儿子居住三十年了,现在加盖后怎么算

老房子是一层的属于六个子女,给小儿子居住三十年了,现在加盖后怎么算 老房子是20平米一层的属于六个子女,给小儿子居住三十年了,现在加盖后一层扩大了,又加盖了三层,拆迁时怎么分拆迁补偿?现在户口就小儿子一家在,其他五个子女户口迁往外地了,可以要求分房子吗 ,还是只能拿钱?房子是上海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jh548……(江苏)
提问时间:2015-06-06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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