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律师以找不到我本人为由,对外发布关于我的信用卡欠款信息,这做法是否合法?!
律师以找不到我本人为由,对外发布关于我的信用卡欠款信息,这做法是否合法?! 本人透支了信用卡,后因长期失业无力偿还。银行委托的律师便到我居住的村落张贴金融犯罪的大字报,并将本人的名字写在大字报上。第二次律师则以找不到我地址为由,将律师函传真到我所属的村委会,以致全村人都知释我欠款无力偿还,并给我及家人带来诸多生活影响!请问律师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将我本人的相关信息如此公布是否合理?我本人失业在家,而且已经和银行委托的律师强调说明我在家,必要时律师和银行可以来找我核实是否无力偿还的事宜。然而律师所的人并不在乎本人的感受,说话带威胁口吻!本人决定走法律途径解决,律师太欺负人了!如果有职业道德为何不直接与我对簿公堂,而是采取旁敲侧击的打击方法打击我?!我就算坐牢,也不希望这种律师阴险地赚钱!银行难道没有责任?开卡的时候就说: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个名就可以了,其他事情业务员包办。请问,我欠银行钱,银行就可以不顾我的名誉,让我欠款的事街知巷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nken(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3-14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