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弟弟和一个人共同盗窃,那个人跑了,我弟弟被判刑了。现在这个人投案自首了,为我弟弟辩护的律师
你好,他不能再担任辩护人。《刑诉解释》第38条第2款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本案中,你弟弟与这个人属于同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律师已经担任了你弟弟的辩护人,则不得再担任同案人的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