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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求救:殴打未成年人

求救:殴打未成年人 我的学生15岁, 高一。 晚上放学回家, 途中遇见2年轻人(都23岁左右)打架, 他去劝架制止, 却被2人联合推到在地进行殴打(事后才知道2人是熟人 因小事纠纷斗殴)我的学生当场被打的不省人事。 打人者用脚踢肩膀, 头。 幸好当时城管过路, 才解救下来。 其头 耳后多处肿胀 出血, 送医院检查, 幸无大碍。当地公安部门对行凶者做出了如下处理:拘留15天 ,并处1000元罚款。并对我的学生认定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无任何过错。我的 学生检查及治疗费700多元。我去公安机关询问赔偿问题,公安人员回答我:他们的工作已经做完。至于协调赔偿医疗费等是工作外的事情,只能尽量让其赔付,实在不行 也是没办法的 事情,并说他们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我去咨询当地律师,律师说:没住院就没有营养费 没评残就没有精神赔偿,最多只能赔付700多元治疗及检查费,并说提起民事诉讼基本是得不偿失。
   我只想问哈:我的学生至今为这事还心有余悸,心理压力很大。难道我们国家的法律对这种无故殴打未成年人至轻微伤根本就 没 办法处理吗?没有哪一条法律能直接给出准确界限吗 ?
   再问。我的学生这种行为算的上见义勇为吗 ?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11144……(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11-03-14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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