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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朋友合伙开了个店两个人投资5万多,营业两个月我觉的他对店不负责任
我跟朋友合伙开了个店两个人投资5万多,营业两个月我觉的他对店不负责任 我跟朋友合伙开了个店两个人投资5万多,营业两个月我觉的他对店不负责任,我要求退股,他给我股金一万四千五百元,我当初以为只是退股金,所以我签了退股协议,他还没给我钱,后来我说那房租跟装修钱你不退我,他说已经包括了,我说那不行,他现在把店霸住不让我去店现在营业执照上是我自己的名字,当初交房租合同也是我一个人签的,请问我有权继续营业吗?或者我报警警察能将他带走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5-06-05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