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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试用期2个月,4月1号开始上班,5月28号我和上司说辞职

公司试用期2个月,4月1号开始上班,5月28号我和上司说辞职 公司试用期2个月,4月1号开始上班,5月28号我和上司说辞职,他说知道了,让我签的辞职报告是5月28提交辞职报告,6月28是最后一天工作日.现在我家有急事,要尽快回去,上司不让走也不让请假,说我要是走了就按旷工算,一天扣三天工资.请问这合法吗?还有扣工资是扣所有的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06-04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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