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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北京北路君豪看了房子,开始业务员说的3975元,送车位
您好,我在北京北路君豪看了房子,开始业务员说的3975元,送车位 您好,我在北京北路君豪看了房子,开始业务员说的3975元,送车位,去看内容不实,后经过经理介绍,口头商量,先付两万元订套房子,交房子保证交清房款,他们随我到家中刷走两万元,说第二天给我收据,结果,当晚送来的收据还附一张购房协议书,其内容是规定第一月交五元,第二月交五元,如果违约,清房不退钱,过份的是他们在没有让客户看购房协议的情况下,他们签我的名字,按他们的指印代替我,这种侵权行为签的协议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他们说啥不退钱,我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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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5-06-04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