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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价和中标价不一样,最终结算依据哪个?

建筑施工合同价和中标价不一样,最终结算依据哪个? 我乙方施工单位以37万中标,当时未签订合同,开工后一段时间,由于甲方内部原因,说只限定批复27万,要求乙方将37合同改为27万,余下10万价格按增项走;我方不得不按照甲方要求将合同改为27万,工程量报价清单也随之改为27万,27万只包括大部分项目报价,超出部分的10万价格未上报,随之签订施工合同,并将27万工程量报价清单一并附上,签订后,我方留底一份。最终施工结算时,超出合同价格的10万元,我乙方以增项施工重新报价做结算,单价比原先中标价格高。请问,签订合同时并没有这10万的清单报价项目,最后结算时,是以新报价为准,还是以中标时的价格为准,还是协商价格?
  其中合同条款写到:工程全部施工项目由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完成,结算时按照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和合同附件一(工程量报价清单)中所列单价进行计算。在施工图及甲方需求无变更的情况下,该合同价为最高限价,如实际发生的工程造价比投标报价高,甲方不调整;如实际发生的工程造价比投标报价低,则据实结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0114……(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5-06-0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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