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先介绍我公司,总部在北京,在南京有分公司,在上海是办事处。我在上海与南京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先介绍我公司,总部在北京,在南京有分公司,在上海是办事处。我在上海与南京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先介绍我公司,总部在北京,在南京有分公司,在上海是办事处。我在上海与南京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时间是2015-5-26。并压了我的毕业证原件。试用期工资3500,公司为了少交税,合同上写的是一千多。2015-09-03,公司以我不给人事一台电脑重装系统(人事电脑有重要数据,人事不让我重装),和我一次测试成绩未达到80(我考了76)为由,削减我这个月百分之二十的工资。我向他提出辞职,但他说我辞职可以,但不给我工资(虽然不多,但感觉权益被侵犯了),我该怎么解决了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06-04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