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只是手腕骨折,现在要五万赔偿,说是一月工资五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误工费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并非工资收入;误工时间需根据医嘱。有疑问还可电话咨询,张健律师 186 29576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