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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建造师挂靠过程中施工单位不给钱,或者扣证不给转注的法律问题?
关于二级建造师挂靠过程中施工单位不给钱,或者扣证不给转注的法律问题? 二级建造师证书挂靠,是属于违规行为,但实际工作中都在这么做。在个人通过中介与用证单位签订挂靠协议后,用证单位不给支付后续的费用,或者到期后扣证寻找各种理由不给证,不配合转注其他单位。遇到这种情况是,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前提是挂靠属于违规行为,我们去劳动总裁判定,劳动总裁说不受理,说这不属于劳动关系,叫我们上报资料给劳动制裁签字不受理然后再交给法院判断,这种情况法院应该怎么盼?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陆同志(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5-06-03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