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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仪议

管辖仪议 我们借给开发商几笔款。07年起诉开发商。开发商不满。觉得面子过不去。反诉我们。事情是这样,借款一般都是存在开发商一个存折上,因大额5万以上取款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当时又是给开发商开车。存款是我们存。取款是他委托取。都是我们签字。现在他先让公安按侵权。不成立。得到一取款复印件。到宛城区立一假案。理由是不当得利侵权纠纷。是在红尼3湾。但我们在七里园请问不当得利。和侵权是否一个法律概念。请求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Y1551(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1-03-12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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