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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公司法人,公司向社会吸收了300万资金,资金都经过我的账户

我作为公司法人,公司向社会吸收了300万资金,资金都经过我的账户 我作为公司法人,公司向社会吸收了300万资金,资金都经过我的账户,我再全部转给股东,这些资金都是由股东去投资,投资方向我毫不知情,股东投资失败,也承认这个情况,现在客户都问我要钱,我没有钱,我每个月都是工资,是名义上的法人,这样的情况我犯法吗,严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
提问时间:2015-06-03 15:1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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