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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十一月份晚上我朋友说他要借我车子用一下,因为和他很熟悉所以就借了给他

我去年十一月份晚上我朋友说他要借我车子用一下,因为和他很熟悉所以就借了给他 我去年十一月份晚上我朋友说他要借我车子用一下,因为和他很熟悉所以就借了给他,可是等到第二天说好还车子的时候他却人不见把我车子抵押给了抵押公司,产权证和行驶证都在我这里为何他就能拿去抵押。而且后来才知道他和抵押公司很熟经常骗了人家的车子拿去那里抵押!而且抵押公司知道他车子不是他的。报警说算经济纠纷诈骗不算,那这种主观上面就是欺骗去抵押还不算诈骗么?而且好几个都是这么被他骗的,为何派出所就不立案呢?至今拍派出所也没有什么答复只说去法院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
提问时间:2015-06-03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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