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经人介绍十天就结婚了,因婚前不够了解导致婚后性格不合
您好!
◆针对性解答:
结婚自愿,离婚自由,若对方确实不愿与你离婚,而你又坚持要离婚,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
◆支招:
因为您现在分居也快两年了,所以可以往这个法律条件上考虑,但是必须注意婚姻法规定的分居两年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这个比较难以证明,你可以尝试收集一下证据:(1)亲友、邻居的证人证言;(2)居(村)委会、妇联的证明;(3)出行记录;(4)租房证明等。用这些证据来证明你们已经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同时,你也可以看看你们之间还有没有其他相关证据能够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已破裂。 而且你也可以先提起离婚诉讼,就算第一次判不准离婚,六个月后你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若这六个月期间你们的夫妻感情没有缓和,那么法院判决准予你们离婚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
◆相关问题:
财产相关问题:离婚还要涉及财产的分割,不知您们是否有共同财产?协商一致了吗?共同财产一般判决是一人一半,当然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少分或不分。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藏财产,最好您先要将财产的状况证据固定哦!
子女相关问题:离婚还要涉及子女抚养的问题,不知您是否有子女?法院判决是看哪方对孩子成长更有利,所以,您想争取抚养权,就要注意收集自己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证据哦!
◆针对性解答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