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酒店员工非法侵占房费为己有,事后赔偿酒店承诺不追究刑事责任
酒店员工非法侵占房费为己有,事后赔偿酒店承诺不追究刑事责任 酒店前厅接待员伙同客房服务员利用职务之便盗取酒店现金2万多元
珠海拱北立洲酒店前厅接待员罗某、刘某、蒲某、卢某伙同客房服务员冯某、许某,利用“一房两卖”和“钟点房不入机”的方式侵占酒店2万多元房款。
所谓“一房两卖”,即前厅接待员将已结账的某一间客房不作退房处理,伙同客房服务员重新打扫卫生租给下一名客人,由于改动了电脑记录,多出的一间客房费用自然落入了他们的腰包。
所谓“钟点房不入帐”,即前厅员工将钟点房客人的房费不做入帐处理,伙同客房服务员重新打扫卫生,电脑系统自然没记录,房费被他们截留。
采用这样的方式,罗某等人自入职到现在,共陆续侵占了2万多元酒店房费,并事后平分。
今年5月,立洲酒店在核查公司账单时发现了蹊跷,通过财务查案和调看监控,经过内部审查,才发现以上员工非法侵占酒店房款。事后酒店对以上员工给予经济处罚和没收非法所得,对其劝退辞职,拱北派出所已介入调查,酒店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由于这样我们无法去其他酒店工作,请问我们能否通过法律解除这条信息?)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5-06-02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