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福利换现金是否违法、违规?
福利换现金是否违法、违规? 单位给每人8000元/年的旅游费用,但因为我没有时间去旅游,所以两年以来都没有花费。这笔费用目前累计16000,单位要求必须在11月钱用掉,否则作废。但旅游费用不是用现金发放的,而是单位自己有旅行社,由旅行社直接对旅行目的地的酒店、宾馆或旅行社,现金不与本人见面。我问过单位的旅行社,回答说只要是对外经营的酒店、宾馆等,只要能开具住宿发票,他们就可以先把钱打到酒店、宾馆,自己旅游时住在那些酒店宾馆消费即可。
我现在想自己找一个宾馆或者酒店,请单位旅行社把钱打去,拿回发票,但实际上我不在宾馆或酒店居住,请他们把这笔钱扣掉相应的税、费后,直接把现金给我,请问这种做法是否违法财务政策、法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hq(北京)
提问时间:2008-09-22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