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2013年跟前夫离婚,小孩判给他了。当时说的每个月拿300块钱抚养费
你好,你应当出孩子的抚养费。他应当让你探视孩子。
起诉法院要求降低抚养费,探望权是依法享有的权利
他们可以要求你们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抚养费,对于对方拒绝你对小孩的探视,你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视权。
你应该支付抚养费,你享有探视权。
一、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这种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解除,所以你应当支付抚养费,至于没有经济条件,可以与其父亲协商解决,但不能成为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二、他们剥夺你的探望权,是违法的,你可以在执行抚养费案件中一并提及,由执行法官从中协调,另外,你也可以对探望权申请强制执行,另外他们不让你探望孩子,也不是拒付抚养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