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被诈骗了,欠下的债务与妻子有多大关系?如果离婚怎么算,妻子名下并无财产
你好,如果不知情,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可以不用承担债务
您好,不知情,不用偿还
要看具体情况,初步判断不需要承担。
不知情,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不用偿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无偿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