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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没出生时,父亲单位分配给父亲一套20多平方米地房子,后来我出生

在我没出生时,父亲单位分配给父亲一套20多平方米地房子,后来我出生 在我没出生时,父亲单位分配给父亲一套20多平方米地房子,后来我出生,户口报在外婆家,在我3岁左右父亲的房子享受了次房改。我户口都没在内,经过那次房改房屋调配单上竟然有我名字。现在父亲的房子已经是父亲与母亲共有的产权房,父亲房子面积56.6平方。现在里面有父亲,母亲,和外公的户口。现在我已经结婚生子,我和儿子的户口所在地爷爷处拆迁,小时候跟着爷爷居住。后来爷爷去世。房屋面积又小,里面住了娘娘和叔叔还有娘娘的儿子。长大后我就搬出居住了。现在我和儿子都不实际居住在那。我和老婆和儿子(儿子未成年。出生户口申报被拆迁处)名下都没房子,在上海我这样的情况还能被认定为同住人吗?爷爷死后没更改承租人。现在拆迁办指定了叔叔。我这样的情况,能要求叔叔和娘娘共同分割拆迁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06-01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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