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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你好,我在五月二十八日下班回家,骑电瓶车,从测道打开左边信号等灯驶入机动车道上
李律师,你好,我在五月二十八日下班回家,骑电瓶车,从测道打开左边信号等灯驶入机动车道上 李律师,你好,我在五月二十八日下班回家,骑电瓶车,从测道打开左边信号等灯驶入机动车道上,当时主道红灯还有5秒左右的时间,进道后,一直左边行驶,大约行驶30到50之间,后面的直行车从后面驶来,一俩小车从面驶来,小车右边把本人电瓶车左边一挂,电瓶车和人摔倒在车道上,造成人体左边身部,从头到大腿上部,多处软组织肌肉受伤,和坐骨骨折。有以下咨询你,谢谢你,希望你看到麻烦帮助我,深表感谢!第一点:事故现场是,新都区新都镇原老钟楼车站桂湖东路与蓉都大道交界向青白江,事故现场监控视频,被伤害者在哪里看到当时录像。第二:本人有责任吗?第三:对方车主应当赔偿那些方面事故责任。第四:本人要求肇事成主赔偿,医疗费,伤者,不能上班,务工费,在家恢复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第五:如第四,属于应赔偿范围,比如务工,护理,营养,精神损失费,赔偿依据,找那些部门提供,本人电话18780219766。再次表示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5-06-0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