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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朋友,以前和她是一个公司的。期间和她住了一个月,除了吃饭用了点她的钱
我有一朋友,以前和她是一个公司的。期间和她住了一个月,除了吃饭用了点她的钱 我有一朋友,以前和她是一个公司的。期间和她住了一个月,除了吃饭用了点她的钱,其余都是我自己出的 我有一朋友,以前和她是一个公司的。期间和她住了一个月,除了吃饭用了点她的钱,其余都是我自己出的。我走时还给她交了五百块的房租,现在她要起诉我,说我欠她两千多块钱,这根本就是没有的事,我想问下我可不可以告她敲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5-06-01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