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购房出现纠纷的问题,望律师朋友给点意见,谢谢
关于购房出现纠纷的问题,望律师朋友给点意见,谢谢 请耐心看完我的问题有点复杂,谢谢。
2015年4月10日看中杭州西湖区某套房子,当时付了5万元认购金,而且签了认购书,签约价是158万左右,当时认购书写着的时间是4月17日前带首付款30%和本认购书前往售楼部签合同,那么问题来了,因为要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与此开发商合作的银行业务比较繁忙,而且要预约时间,等我们能预约的时候时间已经超出认购书的时间,经与开发商协商,说可以延长期限。后来由于市公积金说没钱了,需要我们公转商贴息贷款,而且利率上浮10%,远远超出我们当时售楼部工作人员给我们算好的每月还款数额。之后又去和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承诺以150万的价钱卖给我们,并且让我们纯商业贷款,双方都同意。5月14日那天,签订了一份和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差不多的草案,草案中签字和按手印,物业合同也签了,开发商说要把草案拿去重新备案,也没有给我们。当天又交了10万元预售购房款。现在问题来了:开发商之后说他们总裁不同意,没有审批通过。不能卖给我们的意思,说要让我们走退款,我想既然总裁不同意,那为什么还要那么顺利的签订合同草案备案和物业合同,这显然说不过去,跟开发商协商未果,我应该怎么办,所以咨询下律师以什么案由起诉啊?我现在手头上的证据就158万的认购书,预售定金5万元和预售房款10万元的2张发票。其他谈好的150万的一点证据也没有,有也是一些销售员的通话录音。到时候开发商耍赖说没有签订草案,也没有承诺150万元卖给我们,非要以认购书写着158万元卖给我们,那我们打官司就偷鸡不成蚀把米,到时候可能连钱都要不回来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z110(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5-31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