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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人行道停车开车门时撞到从后开的电动车,女的怀孕2个月。当时说脚疼

我在人行道停车开车门时撞到从后开的电动车,女的怀孕2个月。当时说脚疼 我在人行道停车开车门时撞到从后开的电动车,女的怀孕2个月。当时说脚疼。没有说肚子不舒服之类。打了110和保险公司。判定我全责。交警让自己先私了。后我带对方去了四人医,因为怀孕对方没有拍x片,肚子不疼也没有流血之类的现象,走动都没有问题。做了b超,诊断无胎芽。后又做了孕酮和孕马激素(要等一天才出来)。对方说5.1的时候有出血保胎了7天,打的黄体酮。最后医生说滞留流产,建议住院并尽快手术。后患者要求第二天去中医院做b超,然后又回到四人医要求住院妇产科。我交了500住院费,也没钱了。后来对方把我堵在了交警大队要我交钱,后来车被押在了交警队。我觉得她腿受伤我承认,我愿意负责,可是肚子里的是我导致的么?我觉得不是我车祸导致的,最后会怎么判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5-05-31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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