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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份大概晚上8点钟的时候,我爸由于别的车开远光灯的原因
去年5月份大概晚上8点钟的时候,我爸由于别的车开远光灯的原因 去年5月份大概晚上8点钟的时候,我爸由于别的车开远光灯的原因,没看清前面的东西,不小心把穿着白衬衣六十多的一位男子撞到在地。他当时赶紧下车也立马报警把人也送到了医院抢救。经过了解这位大爷是个光棍,所以住院期间都是我妈在照顾,他的亲戚也是一开始那天过来了下,后来就没怎么出现过,大概住了有大半个月。后来直到医生说可以出院了才出院的,当然我们也问了那位大爷的意见,他也是同意的出院的,那时说过三个月再解决的,可是他一直也没联系我们,其中就是来拿过几次病历卡,但事情都没解决过我们是肯定不会给他的,后来我们又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才知道他要起诉了,后来由于他提供的资料不足又被法院驳回了,最近我们又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说要我们赔偿两万元,说是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等的。他其实伤的也不重,就下巴骨那有点伤了,去年治疗的时候给他垫了钢板,听说现在被他拿下来了,医生说是不需要取下来的。那时医院的治疗费用都是我们出的。像现在这种情况我们要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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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浙江)
提问时间:2015-05-31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