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关于代理合同的问题
关于代理合同的问题 第一条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格守。
2 甲乙双方在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区域代理权和期限
1 乙方是自然人,依法设立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拥有与经销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经营条件。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均无权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代表甲方之权利,甲方对其任何行为造成的后果均不承担责任及连带责任。
2 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提出代理?????产品,并认同甲方的经营管理及产品定位,全面接受甲方的管理。
3 甲方许可乙方在申请一定区域内经营销售甲方的指定产品,乙方申请代理区域为——省——市——县
4 乙方代理的级别是——
5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6 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利使用————产品外观设计,CIS形象系统,产品标签,门店招牌等知识产权,但绝对禁止超范围使用,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7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独立开办经销店,独立承担经营中的债权债务,乙方的经销店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设施,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
第三条 相关费用支付及奖励
1 乙方根据自己的店面面积及资金状况,选着代理级别,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产品定金——元整,甲方向乙方铺货——套,包装设备——套。
2 从第二次进货起,乙方每月累计进货量达到——万套,甲方返——元,数据清零后继续依次累计,直至将乙方所交纳的等值定金返完为止。甲方对乙方每月销售——万套以上奖金——元视为广告费奖励。
3 乙方后期进货价——元/套,如遇到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甲方有权调整供货价。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全国何地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甲方有建议和指导权。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获得甲方————产品在该区域内的代理经销权
2 乙方拥有依合同约定在该区域内对外经营的合法权益,如人员招聘,业务管理,产品销售及开展及促销活动等权利。乙方独立拥有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全部利润收益。
3 乙方执行规范操作,努力提供销售业绩,推广————产品形象。
4 乙方每季度向甲方提供营业状况报告,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
5 乙方应及时在当地办理相关营业手续,合法经营,独立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6 乙方对甲方的相关资料和文件有保密的业务,不得向第三人展示和提供使用。乙方在确定店址时应在三天内通报甲方备案,以便甲方更好的实行市场发展和规划。
7 乙方不得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乙方销售给其客户的——产品用完后必须由乙方无条件无偿全部退给甲方,否则甲方可以拒绝为乙方供货。
8 乙方必须遵循食品包装标准对散装的————产品进行合理的包装,否则出现卫生质量问题乙方自负。
第六条 供货,补货及调换货
1 考虑在运输和订单确认时间,乙方应提前七天将购货计划以传真,电子邮件货网络订单的方式告知甲方,以便双方确认,并提前一星期以上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的订单,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负责将货物发出。
2 为保证货物品种的全面性,乙方进货品种的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补货由乙方进行决定。
3 甲方受乙方的委托为乙方代办货物运托事宜,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收到货物的48小时内凭甲方提供的发货清单进行验货,如有差异,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货物。
4 如因商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产品退还,运费由甲方承担。运输途中造成的产品损坏,按法规由承运方承担。
第七条 责任认定
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内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数,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支付一万元的违约金。
2 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无故连续三个月不进甲方产品,且无任何书面的文字说明,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代理权益,所有费用不予退还,本合同提前终止。
3 乙方变更店址或转让经营权需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认可。
4 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 甲方市场人员代表甲方参与甲,乙双方的市场活动,没有甲方的授权,甲方市场人员无权代表甲方与乙方有任何经济来往,甲方规定:不允许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借款,借物。乙方如果借款,借物给甲方市场人员,属于个人行为,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关于代理商开展招商工作的规定
1 所有代理商必须按总部的政策发展下级代理商和经销商,但必须经过总部的备案,许可。并依据总部的规定享有利润所得分成。
2 凡属代理商介绍的非本区客户,成功与总部签约的。代理商可获得相应奖励,具体见附件。
3 凡在总部考察,但当地又有上级代理的地区:
(1)如下级代理商或经销商愿与总部签约的,其首期配货,相应开业礼品,赠品均由总部提供,首批货款返还,广告费等均按规定执行,代理商按总部规定享有按成交额的10%提成;下级代理商或经销商从第二次进货起必须在上级代理商处办理进货,所产生产品差价利润全部归代理商所有,其销售额同时进入代理商账户。
(2) 如客户愿与代理商签约的,代理商也可办理。
4 所有代理商必须管理好其下级代理商及经销商,并按公司规定为他们提供售后服务。如有下级代理商或经销商投诉代理商并经总部核实后,总部按照规定收回其下级代理商或经销商的管辖权,下级代理商或经销商可以在总部直接进货,上级代理商无权分享差额利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kchen……(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03-10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