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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拨同学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丢失共6部手机,可以一起立为同一个案件吗

两拨同学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丢失共6部手机,可以一起立为同一个案件吗 有个班的几名同学在操场进行活动时将书包放在一边的石阶上,看包的同学中途离场后,共有5部手机和300现金被盗。时间为7点到8点半。我的书包和他们挨着放成一排,书包内手机和50现金被盗,时间为7点到8点05分之间。他们丢失的财产总额,加上我的损失才够10000。但学校民警不承认一起立案,而且告诉我们这只能算遗失。这个事情在学校的影响和危害挺大的,到底能不能立为刑事案件呢?民警对案件不予回应的话,多久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谢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82341……(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5-05-31 14:2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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