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正常辞职,但公司说工资以后再给,我应该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因此,老板拖欠工资进行惩罚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没有制定出明确的标准,在实际中也没有得到落实和执行。
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