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当时他们夫妻因为名下都有公司,就用我朋友的名做了他们的新公司的法人代表
当时他们夫妻因为名下都有公司,就用我朋友的名做了他们的新公司的法人代表 当时他们夫妻因为名下都有公司,就用我朋友的名做了他们的新公司的法人代表,因为是亲哥哥,我朋友同意了,做了法人就有签字,他们公司与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我朋友有签字,我朋友老公作为法人的配偶也签了字,后来他们公司破产了,人也不见了,我朋友惹上了官司,而我朋友只是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还的了这巨额贷款,债主逼我朋友交出他哥哥,我朋友说不知道,后来就被法院拘留了,后来他去过他哥哥那里,事后几个月,法院第二次传他,他说出哥哥的下落,但是他哥哥已经搬走了,我想问的是,因为他哥哥已经搬走,如果他们追究他知情不报,没有早点说出他哥哥的下落,那我朋友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5-30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