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性质恶劣

性质恶劣 2011年3月四日凌晨12点45分左右,地点为厂区。经过=对方开球车从对面而来,我在路的靠中间靠左,然后挺在我面前,他说他拉笛了,我却没听到而没让路,停在我旁边骂我,然后我没吭声,,给他让路走,而对方下车又骂。我就问你干嘛?他直接来句,**的不知道让露吗?然后又骂,又说老子开车撞死你,我就说,那你撞吧,然后那人就开始打我,我就开始自卫,在纠缠中闻到他喝酒了,然后车上的三个还是两个人就开始下车对我殴打,造成鼻梁骨骨折,失血过多而晕倒在地,我醒来时,那人已扬长而去,幸好旁边的其他事业群同事看到并记住了车牌号,我想问下,厂方有责任没?对方的性质以及该怎么样处理和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K305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3-09 17:4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