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存在地界纠纷的情况下,在纠纷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其中一方把山林承包给了第三方,这种情况下签订的承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