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我想咨询下,如果跟公司签了合同,实际上班时间是去年12月,到6月26日满半年,我5月29递交辞职信,到6月29应该是够时间的。可是合同签订日期是2月6日,我交完辞职信,公司想让我立马走人,合同写明要提前一个月,否则赔付半年内半个月薪水,半年上一个月薪水。我可以去社保局打官司立案么?现在公司面临上市期审核,会不会有忌惮?如果不辞退我,要给我减薪,合同写明调整工资需提前60天,无异议,才可以。我都已经交完辞职信,他这一个月内如果减薪我是不是也可以打官司?网上说,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要赔付一个月薪水,临时辞退赔付两个月,但我们自己有签内部合同,请你帮我分析下,我可不可以打这个官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athyz……(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5-05-30 13: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