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我想咨询下,如果跟公司签了合同,实际上班时间是去年12月,到6月26日满半年,我5月29递交辞职信,到6月29应该是够时间的。可是合同签订日期是2月6日,我交完辞职信,公司想让我立马走人,合同写明要提前一个月,否则赔付半年内半个月薪水,半年上一个月薪水。我可以去社保局打官司立案么?现在公司面临上市期审核,会不会有忌惮?如果不辞退我,要给我减薪,合同写明调整工资需提前60天,无异议,才可以。我都已经交完辞职信,他这一个月内如果减薪我是不是也可以打官司?网上说,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要赔付一个月薪水,临时辞退赔付两个月,但我们自己有签内部合同,请你帮我分析下,我可不可以打这个官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athyz……(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5-05-30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