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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否属于交通肇事罪?

自行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否属于交通肇事罪? 2014年8月13日,我父亲在石河子北五路人行道上行走时,一辆自行车从后面将我父亲撞倒,造成颅内大量出血,于当天去世,这个案子经历了8个月交到法院,本以为事实清楚的案件,可是石河子法院的法官却对案件的定性提出了疑义,说是自行车撞死人不应该定性为交通肇事罪,更不应该提交到刑厅,就这样一个多月过去了,法院已没有进行厅外调解,也没有任何的说法,只是说让我们等。请问自行车撞死人按照我们中国的法律,应该算什么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淑华wsh(新疆-石河子)
提问时间:2015-05-30 11: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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