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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样补偿

应该怎样补偿 我公司以前是一个中韩企业,我是2004.10.13入社的,在此期间我签了两次合同,第二次签合同我的合同有效期是从2008.1.1---2011.1.1,但是从2011.1.1开始日本加入投资占公司股份的的30%,公司的名字也改了,现在要我们签合同 我们该不该签?如果签的话是不是应该补偿?怎么补偿? 谢谢了!急 急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fB4959(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3-09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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