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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事情能构成诈骗吗,能立案吗

我这事情能构成诈骗吗,能立案吗 我于2014年8月中旬经朋友汤水旺介绍与张超和夏云认识,汤水旺说张超和夏云有个公司在紫金山路与商城路的裕鸿国际9楼,需要资金,愿意出高利息,想短期拆借,我于2014年8月22日开始把钱借于张超和夏云当时张超说夏云是他的财务管着账,把钱打给夏云就行,借据上夏云当借款人,张超当担保人,当时是这样约定的,就这样开始30万40万每天资金来往,约定利率是日千分之二点五(月息和7分5),用一天给一天利息,刚开始他们每天用完也给我回钱,这样慢慢取得我的信任,到了9月份,资金慢慢增加到100万以上了,他们说公司还有其他生意,到了9月中旬我让夏云给我打了一张115万的借条(当时张超不在),当时夏云一个人在她公司,签字也是夏云一个人先签的字,到了10月中询的时候,给他们打的资金达到了200万左右,大概10月20号左右,我就有点担心资金的安全,我说我得还别人一部分,他们说他们下面要买别人一个营业执照,公司名称(郑州图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他们要买这个营业执照主要想开一家汽车分期公司,为什么要买人家这个营业执照呢,人家这个营业执照是2年前注册的,银行已经授过信,买过来过完户就可以给客户做汽车分期业务了,他们这个营业执照银行已经授信500万了,如果他们自己新注册一个汽车分期公司,一是新公司银行不好授信,二是新注册汽车分期公司工商局不好批,这是他们当时借钱时说的理由,说要卖公司营业执照人家这个账户银行已经授信500万了,所以过户的时候对方对公账户必须账上有500万,如果没有500万,买过来也做不了分期业务,对方账户现在自有资金200万,需要张超和夏云找资金300万,所以10月底他们要用我135万,他们说这135万是进对公账户过户用做保证金的,资金绝对安全,大概用2个月左右,当时他们还说张超的妈12月份就从美国回来了,已经答应给张超200万,张超的父亲也会给100万,不管怎么样,保证我的资金没有任何问题。我说你们把钱先给我打回来再说,10月24号他们还我了100多万,我轻信了他们的花言巧语,答应了再继续借给他们135万,10月24日打了一笔1107225,10月27日打了一笔149625,10月打了一笔269325,超出的算是那个115万里面的,这个135万算是单独的一笔账,当时我在家里用网银转给他们的,想着夏云这么大年龄了(54岁左右),她和张超都是老郑州人,应该不会骗我,当时没有急着打条,11月份我去他们公司,见到夏云先让夏云把条打上,写上约定12月23号归还日期,12月5日我给夏云打电话,问他们对公账户过完没有,她说过完了,我说你们买的营业执照法人不是已经变成张超的名字了吗,你拍个照片发给我看看,夏云就把他们说的那个公司营业执照发给我了,(后来我查证这个营业执照是个假营业执照,我查注册号公司为(郑州众之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张超)查询营业执照名称,什么也查不到,这才发现这个营业执照是他们用老营业执照PS的假的,我这才发现原来他们从头到尾都是在骗我的,他们确实弄了一个汽车公司,我查证这个汽车公司是他们新注册的,根本就没有他们说的买营业执照过户需要往对公账户转500万这回事)12月中旬我让夏云还我开始时借给他们的钱,发现他们资金有问题了,开始让他们归还钱,12月16日还了14万,12月17日还了10万,12月28日还了10万,资金余250万未还,一张借条是115万,一张借条135万,一月份我在北环他们的汽车分期店里面,找到张超和夏云,让张超补签了字,一月中旬我看到他们的汽车分期公司对公账户,一查一分钱也没有,这个时候他们说钱还在对公账户里面,因为他们公司名称改了,所以还没办好,后来他们又编理由说,这个对公账户银行已经授过信了,钱得一直在他们账户里面,不能出来,实际情况全是假话,一月20号左右我去张超在商城路紫金山路那个9楼办公室,找夏云要钱,在谈话的时候,我开了录音,录音里面夏云还是坚持说钱再对公账户,我在谈话过程把当时借这个135万的情景又复述了一边。她在录音里面也承认借这个钱是张超用于买汽车分期公司营业执照过户进对公账户作为银行保证金使用,强调钱还在对公账户,有500万就是出不来,和张超也有一段电话录音,他也承认借这个135万是用于办这个事情,最后我问他对公账户还有多少钱,他支支吾吾说还有200万,夏云说是500万,张超说有200多万,两个人说的也对不上。再后来这几个月,他们从2015年2月总计给了我10万,一个月大概2万吧,他们现在说在买走私车,做个假牌照手续,押给别人,骗钱还我,但是一直不还。后来和夏云谈话得知,这些钱他们主要用于还账,张超买了一辆宝马X5,一辆奔驰,大概花了70万左右,一部分用于租了个汽车分期公司店铺,租金花了80万,装修花了几十万,他们跟本就没有偿还能力,把这些钱全花完了。他们就这样通过高息引诱精心设计,一点一点把钱给我骗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0420……(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5-05-29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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