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什么条件,我不知道怎么离婚?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对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约定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办理登记离婚,发离婚证书
2、一般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或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方的住所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理期限,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判决不离婚,判决不离婚的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对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可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一般以感情破裂为基础条件 如你觉得不想继续过了 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 需要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