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跟我老公协议离婚,我们的房产民政局说离婚协议上只能是归男方跟女方,不能给儿子
现在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通过法院出具调解书,确定归孩子所有,同时办理过户手续。
◆针对性解答:您好,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且在财产和子女方面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关于房产民政局,您可以直接到房管局过户给子女。如果协议不成,您可以诉讼离婚。
◆支招: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事前收集证据十分重要。 诉讼离婚的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这样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您可以拒绝,到时候由法官判决。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1)没有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如:一方外出租房租赁合同、物管或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据、 孩子跟随一方在外读书的证明等证明 (2)一方没有履行家庭义务或者夫妻义务的证据 (3)一方被家暴、虐待等的报警记录、医院的治疗记录、妇联或基层调解组织的相关调解记录等 (4)一方因为暴力或对另一方不忠诚为了挽回对方而写的书面的保证书 (5)关联人员的证人证言 ◆相关问题: 离婚还要涉及财产的分割,不知您们是否有共同财产?协商一致了吗?共同财产一般判决是一人一半,当然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少分或不分。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藏财产,最好您先要将财产的状况证据固定哦! ◆相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希望可以帮到您。